各地近年都有政策探討「離線權」、即是員工在工作時間外不回覆工作訊息的權利,香港又有無可能訂立相關法例呢? 化名LUCY的她做市場營銷,除了經常要加班,下班後亦不斷收到工作訊息「轟炸」,令她出現情緒問題,一度需要尋求支援。 LUCY(化名)指出︰「我很害怕,你看到幾十個訊息不斷傳入,你很自然就會覺得以為有事情發生,需要處理。你發覺事情是永遠都做不完,很無助。」 陳曉蔚所屬的機構為企業提供員工支援服務。她留意到近年不少打工仔因為無法「離線」,而感到焦慮。 基督教服務處僱員發展服務顧問陳曉蔚表示︰「他們會工作至很晚,就算放假也好,帶著電腦、工作手提,都會覺得要去回應老闆即時的需求。因為這種擔心會有一種覺察,如果我不回覆,老闆會怎樣看我,會否有負面的想法?」 北京法院去年首次裁定,員工在工作時間外回覆訊息屬於「隱形加班」,公司要支付加班費。有本港中小企認為,香港很難推行離線權。 中小企可持續發展學會會長劉富成稱︰「叫他明天做一件事,可能他看訊息用10秒,也不是要現在做的,這算不算(加班)呢?這10秒、這20秒,又怎樣計算呢?如果我們每件事都不能夠以一些適當的彈性處理,為我們客戶解決問題,我們很難在業務裡面去拓展生存。」 近年法國、澳洲等國家都已經立法保障離線權。有學者認為這些國家能夠成功立法,關鍵是本身有立法規管工時。 嶺大文化研究系助理教授(研究)梁仕池說︰「要有了這個規管之後,才能夠在這個基礎上面有個依據去討論,究竟甚麼是超時工作?甚麼是加班費?如何計算。和會不會侵犯員工的休息時間。」 他認為香港要挽留人才,就要做好勞工保障。 資料來源請按此
最新消息
傳媒報道
2024/03/23